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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外機構未經我國金融監管部門批準,通過互聯網站、移動通訊終端、應用軟件等各類網絡平臺從事外匯等產品交易(含跨境),均屬於違法行為。目前從事外匯等槓桿交易的網絡平臺(含跨境)在我國無合法設立依據,金融監管部門從未批準,參與此類平臺交易的雙方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各類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金融法規,不得為此類非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務。客戶應自覺 “拒絕非法外匯交易,遠離網絡炒匯業務”避免上當受騙。
中國民生銀行上海分行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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