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介紹
1、“跨境理財通”
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區內金融機構體系建立閉環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或理財產品,按資金流向分為“南向通”、“北向通”。
2、“南向通”
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投資者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3、“北向通”
指港澳投資者購買大灣區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4、可投資額度
“南向通”及“北向通”合格投資者的個人淨額度各為:300萬元人民幣,同時選擇銀行和證券公司渠道進行投資的,兩種渠道投資額度各為15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