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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性融資
船舶融資

產品定義:
  我行為支持船舶(含集裝箱和海洋工程結構物)出口,向我國船廠、外貿代理公司或境外買方(含在天津東疆保稅區、上海自貿區設立的特殊目的公司)提供的滿足新建船舶與二手船交易的融資服務。

滿足企業需求:
  1.滿足境內船廠、外貿代理公司出口船舶建造、修理或改裝合同項下款項融資需求;
  2.滿足境外買方(含船東企業、單船公司)向境內賣方簽訂船舶建造合同項下款項的融資需求,  包括交船前、交船后或全程融資;
  3.滿足境外買方就二手船買賣合同項下融資需求。

產品特點及優勢:
  1.為我國船舶出口方提供融資便利,協助船廠或外貿代理公司獲得新造船訂單,補充出口方船舶建造合同項下開立保函、中長期流動資金的需求;
  2.為境外船東或單船公司與我國出口方簽訂建造合同項下提供融資便利,滿足境外買方的不同融資需求,包括交船前、交船后或全程融資。

所需資料與操作流程:
對境內船舶出口方為借款人的:
  1.船舶建造方和/或外貿代理公司與境外船舶買方簽訂船舶建造合同;
  2.船舶建造方和/或外貿代理公司向我行申請融資,提交相關資料;
  3.我行審核申請人資質,搜集基礎交易材料開展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完成內部審批;
  4.授信獲批,我行與申請人簽署融資協議;
  5.申請人落實放款前提條件,我行根據船舶建造進度和融資協議約定發放貸款;
  6.船舶交付,船東支付交船款,申請人償還我行貸款。
對境外船舶買方為借款人的:
  1. 我行參與商務談判(如有需要),結合船舶建造合同和項目具體情況,就融資條件與借款人達成融資意向,起草主要信貸條件一覽表(Term Sheet);
  2. 我行在獲得相關資料后,開展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完成內部審批;
  3. 根據信貸審批意見,與借款人確認最終信貸條件,委派項目律師起草融資協議;
  4. 與借款人就融資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簽署融資文件;
  5. 落實放款條件,進入提款階段,我行根據協議約定發放貸款;
  6. 進入融資還款期,借款人根據約定按計劃還款。

服務渠道


版權所有:中國民生銀行 京ICP備050203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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