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定義:
我行為中國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引入股權投資人,並可根據項目情況提供貸款等多種方式的銀行融資。
滿足企業需求:
滿足股權和債權融資需求
產品特點及優勢:
1.解決企業自有資金不足問題,引入股權投資人;
2.利用槓桿融資撬動更大規模的項目;
3.銀行提前介入,可加快貸款審批速度。
所需資料與操作流程:
1.客戶接洽,簽署保密協議,搜集分析基本資料,確認客戶需求;
2.同客戶商討股權和/或債權融資需求,提報方案建議書和工作計劃;
3.同客戶簽署服務協議,確定工作計劃(工作任務、完成目標、完成時限、責任分工等);
4.協助客戶設計投融資結構,根據客戶委托引入投資人,代表客戶進行融資談判;
5.如股權融資不能滿足需求,我行根據項目經濟可行性和技術可行性評估結果,完成內部審批程序,可提供各類貸款支持,簽署貸款協議並落實放款條件,發放相應款項。
6.客戶根據貸款協議還款,直至貸款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