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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票據業務
銀行承兌匯票

一、業務概述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申請人簽發的,民生銀行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銀行承兌匯票申請人應在民生銀行開立存款賬戶。


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必須記載的事項

  1、表明“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三、申請條件

  1、企業法人或經授權的獨立核實企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

  2、在民生銀行開立存款賬戶,保持良好結算關系,無貸款逾期記錄,具有到期支付匯票款項的資金來源。

  3、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商品購銷合同中注明貨款以銀行承兌匯票結算及增值稅發票。

  4、企業信用等級評定為B級(含)以上的企業,原則上有30%以上的存款保證金。

  5、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千萬元(含),期限不超過6個月。


四、客戶需提供資料 

  民生銀行各營業機構的公司金融部門均可受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承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一式兩份,同時提供下列銀行要求的資料:

  (1)匯票承兌申請書。

  (2)營業執照、貸款證(卡)、法人代碼證和法人代表身份證。

  (3)已經審計的上年度年報及近期財務報表,資信狀況文件。

  (4)商品交易合同和提貨單據等。

  (5)擔保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年檢)復印件、企業稅務登記復印企業法人代表或授權人身份證明,有關企業法人變更資料等。

  (6)其他相關資料。


五、衍生業務

  “ 廠、商一票通 ”簡單地講是指銀行對某種商品的特許經銷商開出以生產廠商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以此作為經銷商向生產廠商交付的預付貨款,承兌到期時,若經銷商未足額償付票款,則由生產廠商無條件承擔返款責任。


服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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