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是指取得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基金公司或其子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托擔任資產管理人,由托管機構擔任資產托管人,為資產委托人的利益,運用委托財產進行投資管理的產品。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托管是指托管人為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提供的資產保管、資金清算、會計核算、投資監督、托管報告等專業托管服務的一項中間業務。
基金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托管人提供如下托管服務:
1) 根據委托人和管理人的投資需求在交易所、銀行間市場、上海清算所、期貨交易所以及其他市場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
2)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獨立於管理人安全保管委托財產,防止委托人違規挪用委托資產;
3) 根據管理人各類資金劃撥指令,及時辦理委托資產的注資提取、投資交易、費用支付、收益分配等資金清算工作;
4) 按照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監督資產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5) 對委托資產進行會計核算估值,復核管理人計算的資產管理計劃份額淨值;
6) 復核資產管理人編製的資產管理計劃財產的投資報告,出具書面意見;
7) 獨立編製委托財產年度托管報告,並按法律法規規定向監管部門備案;
8) 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保存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合同、協議、憑證等文件資料;
9) 其他增值服務:根據委托資產持有人和管理人的要求提供各項增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