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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托管
合格境外投資者境內投資托管

  合格境外投資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經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並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我國境內開展證券市場投資等其他合規投資的境外經營機構。合格境外投資者境內投資托管是指我行與合格境外投資者(以下簡稱委托人)簽署托管協議,依據法律法規和托管協議約定,為委托人提供資格申請、資產保管、交易結算、會計核算、監督與報告等托管服務的一項銀行中間業務。


  合格境外投資者境內投資資產托管業務提供如下托管服務:

  1) 代理客戶申請QFII資格與投資額度;

  2) 保管境內證券投資資產;

  3) 代理開立和管理境內資產賬戶;

  4) 辦理境內證券投資的資金清算;

  5)  辦理有關結匯、售匯、收匯、付匯和人民幣資金結算業務;

  6) 辦理投資活動的會計賬簿處理和資產估值;

  7) 代理向監管機構提出資金進出申請及事后備案;

  8) 辦理運作監督與定期報告服務;

  9) 保管產品相關資料等。


  2010年12月30日,中國民生銀行正式收到了由中國證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聯合批復—證監許可【2010】1913號,核準我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業務資格,我行可以開展QFII和QFLP等合格境外投資者境內投資托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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