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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托管
信托計劃保管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托計劃保管是指保管人受信托公司委托,根據法律法規、信托合同和保管協議的規定和約定,安全保管信托財產,並提供資金清算、資產估值、會計核算、投資監督、信息報告等相關服務的的一項中間業務。


  信托計劃保管人提供如下保管服務:

  1) 賬戶開立:為信托計劃單獨設立和管理資金賬戶和各類證券賬戶;

  2) 資產保管:保管信托客戶委托的資產;

  3) 資金劃撥:根據信托公司的劃款指令,檢查指令的合規性、手續的完備性等要素,按時足額劃撥資金;

  4) 交易清算:根據信托公司指令,及時辦理交易清算交割事宜;

  5) 會計核算和資產估值:負責保管資產的會計建賬、日常核算和資產估值,復核信托公司計算的財產淨值;

  6) 投資監督:根據法律法規和保管協議的約定,監督信托公司的投資運作;

  7) 報告服務:根據協議約定定期向信托公司提交保管報告;

  8) 檔案保管:按照規定保存保管業務活動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服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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