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我行擬對個人積存金、基金服務收費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服務價格 |
優惠措施 |
貴金屬產品經銷業務 |
提供實物貴金屬和賬戶類貴金屬的銷售、回購、贖回等服務。 |
個人積存金交易:根據合作方不同,收取費率不同。申購手續費、贖回手續費費率均不高於8‰ 。即手續費=交易克重*實時金價*0.008。 |
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實行階段性優惠措施 |
資產管理產品服務 |
資產管理產品的發行、管理、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核算等服務,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並不限於理財、基金、信托、保險、期貨、基金專戶、券商集合理財、債券等。 |
基金服務:份額登記、資金清算、估值核算、信息披露、基金募集、投資顧問、行政服務及其他基金服務等各獨立服務項目,單項服務收費按照基金資產規模的0%-1%收取,具體費率以協議為準。 |
公示期為2018年9月25日——2018年12月24日,自2018年12月25日起開始實施。
如有意見或建議,請與我行各營業網點聯系。
特此公示。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